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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儀表標準】近日,《電能存儲系統用鋰蓄電池和電池組 安全要求》編制完成并征求意見,時間截止到2023年1月18日,主要起草單位為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發布后12個月正式實施。
日益突出的環境問題和資源問題促進了新能源的迅猛發展,目前,可再生資源的發展面臨著電能品質差和并網難的問題,儲能技術是解決新能源發電并網、建設智能電網和微電網的關鍵技術,將迎來巨大的市場機遇。
電能存儲系統可以通過一定介質存儲電能,在需要時將所存能量釋放發電。電能存儲系統可以將間歇性的可再生能源“拼接”起來,提高電能系統的穩定性,從而解決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瓶頸問題。作為負荷平衡裝置和備用電源,電能存儲系統也是智能電網和分布式能源系統必需的關鍵設備。
鋰離子電池因其性能優異在高電壓大容量的儲能系統得到了廣泛的應用,但鋰離子電池單體容量過大,充放電過程中易產生高溫,誘發不安全因素。相比較于手機電池、筆記本電腦電池,電能存儲設備用鋰電池容量巨大,一旦發生起火、爆炸引發的危害更大。近年來已發生多起安全事故,引起業界的重點關注。該標準將對后續相關產品的合格評定和市場準入提供重要的參考依據,對提高相應產品安全質量水平有著重要的意義。
本文件規定了應用于最大直流電壓不超過1500V(標稱)的電能存儲系統用鋰蓄電池和電池組的安全要求,以及試驗方法。
本文件適用于電能存儲系統用鋰蓄電池和電池組(以下簡稱為電池和電池組)。其中電能存儲系統包括:
( a)電信;
(b)中央應急照明和報警系統;(c)固定式發動機啟動;
(d)光伏系統;
( e)家用(住宅)儲能系統( HESS ) ;(f)大容量儲能:并網/離網。
上述列舉的電能存儲系統并未包括所有的設備,因此未列出的設備也可能包含在本文件的范圍內。
編制組建議該標準按立項性質發布為強制性國家標準。由于鋰離子電池本身的特性決定了其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如果在電池的設計、生產和使用過程中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則可能對人身和財產安全構成潛在危害,電能存儲系統用鋰蓄電池容量巨大,一旦發生起火、爆炸引發的危害更大,因此必須通過強制性條款來保證鋰離子電池的安全性。
該標準發布后,企業為達到要求,要根據產品升級可行性,需要采取舊產品淘汰、技術研發、原材料采購、升級生產設備等方式,滿足標準要求。由于理解標準要求、調整方案、技術研發、材料采購、升級現有設備、生產等需要較長的時間,在用設備存量大、使用周期長、成本較高等,鑒于此,編制組擬將強制性國家標準自發布日期至實施日期之間的過渡期定為12個月,保證生產企業能夠充分消化理解標準各項要求,實現此類產品標準從無到有的平穩過渡,確保該標準的落地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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